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4)060号
被继承人柏益高于2019年8月1日经登记取得位于平乐县平乐镇安良街友联·水岸名都2栋1单元2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19)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1843号,上述不动产是柏益高、苏二花、柏茂林的共同共有财产。
柏益高因病去世,根据申请人柏茂林、苏二花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柏益高的遗产由柏茂林、苏二花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柏益高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柏茂林、苏二花,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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