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4)182号
被继承人王耀庭、周玉兰于1997年3月28日经登记取得位于平乐县阳安乡阳安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1997)字第08A063号,上述不动产是王耀庭、周玉兰的共同共有财产。
王耀庭、周玉兰因病去世,根据申请人王新才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王耀庭、周玉兰的遗产由王新才继承,尚未完善的房屋产权由继承人另行办理。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王耀庭、周玉兰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王新才,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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