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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洁贞、钟雎华、钟永泽继承公告

2024-11-09 08:35     来源:平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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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4)183号

被继承人钟石保于2005年6月16日经登记取得位于平乐县平乐镇下关街6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1991)字第130063号,并于2005年6月15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房权证平字第00008041号,上述不动产是钟石保、潘洁贞的共同共有财产。

钟石保因病去世,根据申请人潘洁贞、钟雎华、钟永泽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钟石保的遗产由潘洁贞、钟雎华、钟永泽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钟石保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潘洁贞、钟雎华、钟永泽,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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