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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春、全华秀首次登记公告

2024-11-20 08:25     来源:平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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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4-100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页材料送达地址:同安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773-697800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陈贵春

全华秀

批准拨用宅基地/住宅

平乐县同安镇同安村委大街

450330103001JC00010

99.08/385.5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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