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4190
权利人林水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7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平国用〔1991〕字第130249号、平房权证字第000004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水珍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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