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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象法、游丹华、游伟涛继承公告

2024-11-26 08: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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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4)192号

被继承人刘冬娥于2019年5月6日经登记取得位于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三鑫·红帆城1栋2单元5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19)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1180号,上述不动产是刘冬娥、游象法、游丹华的共同共有财产。

刘冬娥因病去世,根据申请人游象法、游丹华、游伟涛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刘冬娥的遗产由游象法、游丹华、游伟涛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刘冬娥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游象法、游丹华、游伟涛,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一式两份)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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