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5)009号
被继承人全宏清、张玉芳位于平乐县二塘镇建新街的不动产于2008年9月26日经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98)第040842号,上述不动产是全宏清、张玉芳的共同共有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于2000年4月12日登记在全昌国名下,证号为:平房权证字第00000804号。
全宏清、张玉芳因病去世,根据申请人全昌国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全宏清、张玉芳的遗产由全昌国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全宏清、张玉芳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全昌国,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 1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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