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011
权利人李其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马河开发区桂江壹号综合楼1栋3单元9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21〕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174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其宸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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