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05
权利人吴光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张家镇康乐街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20〕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150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光强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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