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地籍测绘管理 > 不动产公告

李庆雄继承公告

2025-04-08 20:20     来源: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5)057号

被继承人李木发位于平乐县二塘镇建新街的不动产于2000年10月26日经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91)字第040457号,并于2004年10月9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房权证平字第00006436号,上述不动产是李木发的财产。

李木发病故,根据申请人李庆雄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李木发的遗产由李庆雄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李木发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李庆雄,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