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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寅凤继承公告

2025-04-14 08:45     来源: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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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5)060号

被继承人廖炮双位于平乐县二塘镇利群街172号的不动产于2019年1月7日经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19)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0032号,上述不动产是廖炮双的财产。

廖炮双病故,根据申请人廖寅凤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廖炮双的遗产由廖寅凤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廖炮双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廖寅凤,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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