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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春、邹建超、邹瑜汐首次登记公告

2025-04-22 17:55     来源: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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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5-02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页材料送达地址:大发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0773-697800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邹家春

邹建超

邹瑜汐

批准拨用宅基地/住宅

平乐县大发乡苍板村委新华村

450330205202JC00359

87.24/211.61

农村宅基地

原址新建

公告单位: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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