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5)067号
莫光明、莫光宇、莫光武位于平乐县平乐镇下关街83号的不动产于2001年5月30日经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土国用(2001)字第1309054号,并于2005年3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房权证平字第00005627号,上述不动产是莫光明、莫光宇、莫光武的共同共有财产。
被继承人莫光明、莫光宇病故,根据申请人何玉凤、莫平秋、莫堃、何月华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莫光明的遗产由何玉凤、莫平秋、莫堃继承,被继承人莫光宇的遗产由何月华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莫光明、莫光宇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何玉凤、莫平秋、莫堃、何月华,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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