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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伟良继承公告

2025-04-25 09:05     来源: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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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5)069号

被继承人董达枢位于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40号的不动产于1992年8月6日经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1992)字第1313240号,并于1989年1月18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房证字第4004177号,上述不动产是董达枢的财产。

董达枢病故,根据申请人董伟良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董达枢的遗产由董伟良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董达枢上述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董伟良,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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