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086
权利人黄波霖、林喜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安良街吉象花园1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平国用〔2010〕第010456号)和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桂房权证平第0001435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波霖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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