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104
权利人申润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平乐碧桂园1栋1层18号、1栋1层1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22〕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50751号、桂〔2022〕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5075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申润芳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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