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5-05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页材料送达地址:青龙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0773-697800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唐盘真 李聚兰 唐永昌 李翠英 |
批准拨用宅基地/住宅 |
平乐县青龙乡大刚村委大冲村 |
450330201200JC00167 |
139.05/375.10 |
农村宅基地 |
原址翻建 |
公告单位: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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