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5-0601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源头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773- 6978072、 0773-6978000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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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新军 莫皓宁 |
批准拨用宅基地/ 住宅 |
平乐县源头镇金井村委马槽村 |
450330105210JC00301 |
120.53/321.94 |
农村宅基地 |
原址翻建 |
登记机构: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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