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123
权利人吴运鹏、吴太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三鑫·山水汇豪10栋1单元6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18〕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144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运鹏、吴太芳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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