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124
权利人平乐盛和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同乐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桂〔2019〕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24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平乐盛和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