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145
权利人欧长银 罗春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月城街吉象花园10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桂房权证字第0001452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欧长银 罗春茴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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