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146
权利人黄梦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月城街光明小区2栋1单元2层4号(证号:桂房预平乐预字第2015805号)的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梦丹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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