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147
权利人莫景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青龙乡平西村委高田村1-57号(证号:桂(2024)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2731号)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莫景廷
2025年10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