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5-06019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源头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773- 6978072、0773-69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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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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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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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作裕 |
批准拨用宅基地/ 住宅 |
平乐县源头镇源头村委源平街 |
450330105201JC00806 |
103.95/319.67 |
农村宅基地 |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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