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5)148号
被继承人王日凤位于平乐县二塘镇中兴街的不动产于2002年10月18日经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2006)字第040012号,并于2004年10月2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房权证平字第00006581号,上述不动产是王日凤、陈明元的财产。
王日凤病故,根据申请人陈明元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王日凤的遗产由陈明元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王日凤的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陈明元,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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