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08010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安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773-6976638、0773-6978000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欧体和 蒋付平 欧凤玲 欧智鹏 |
批准拨用宅基地/ 住宅 |
平乐县阳安乡久宜村委久宜村 |
450330200208JC00420 |
110.33/338.01 |
农村宅基地 |
新建 |
登记机构: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9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