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5149
权利人陈建平、何翠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半边街179号(不动产权证号:桂(2022)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51517号、00006866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建平 何翠平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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