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5)153号
被继承人曾庆和于2023年2月22日经登记取得位于平乐县同安镇新街5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持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23)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0738号,上述不动产产权是曾庆和、曾天秀的财产。
曾庆和病故,根据申请人曾天秀、王扣妹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曾庆和的遗产由继承人曾天秀、王扣妹、曾凡值、曾粮芸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权利人曾庆和的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曾天秀、王扣妹、曾凡值、曾粮芸,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pingle.dnr.gxzf.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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