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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6)019号
被继承人桂震宇位于平乐县平乐镇同乐新区同兴城2栋2单元8层1号的不动产于2020年7月17日经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20)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2202号。上述不动产是桂震宇、曾巧珍共同共有的不动产。
被继承人桂震宇已亡故,根据申请人曾巧珍、桂钒晋、桂歆媛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桂震宇的该宗不动产权利由曾巧珍、桂钒晋、桂歆媛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被继承人桂震宇的该宗不动产权利(遗产)确定给曾巧珍、桂钒晋、桂歆媛,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网上公告查询:http://www.pingle.gov.cn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773-6978000
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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