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6025
权利人陶文配、周柏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乐县平乐镇月城街光明小区4栋1单元3层1号(预告登记证号:平房预平乐镇字第0000027号)的预告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文配、周柏清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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