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权籍调查情况公告
平自然资籍告字〔20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本部门职权职责,我局对位于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狮子巷23号用地面积59.65平方米土地进行权籍调查,现将我局对宗地的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宗地位置: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狮子岭巷23号。
二、宗地面积:59.65平方米。
三、宗地四至:东接空地;南接空地;西接罗运秀住宅;北接空坪(详见宗地图)。
四、认定事实:该宗地用地总面积为59.65平方米,其中:占用平国用(2010)第010480号宗地面积为57.56平方米;占用空闲土地2.09平方米。宗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纠纷,可依法定程序进行宗地处置。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该宗地土地权属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局递交异议申请,逾期我局将按规定进行宗地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平乐镇正北街110号
联系电话:0773—6978298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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