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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的公告

2021-07-30 17:49     来源: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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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

评估机构承担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的公告

(2021年1号)

各有关评估单位:

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试点采石场建设成本评估管理的通知》(市国土资字〔2018〕33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我局2021年第1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

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评估项目名称

建设成本评估范围

评估目的

选择评估机构数量

评估费用

1

平乐县沙子镇治平村委田厂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

矿山办公楼、生产及加工厂房、道路建设投入,电子、机械设备采购和安装投入,租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投入等(含建设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计息、非正常损耗、资产购建相关税费等)。

建设成本评估不包括矿山承办企业竞买矿产资源储量采矿权所花费的成本。

为矿山建设成本处置提供参考

3家

以最终确定评估价格,按照(桂价费函〔2012〕772号)明确的计件评估收费标准的6折计。

有意承担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评估机构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

2.评估机构简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一年内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以行业协会的证明

为准)。

以上资料统一用A4 纸打印,涂改无效,并装订成册,并于2021年8月6日17:00前报送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以报名材料寄(送)达本局时间为准,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材料方为有效报名。我局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第1个工作日完成资格审查,在完成资格审查后1 个工作日内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 ,18977359856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平乐县正北街110号平乐县自然

资源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邮编:542400)

附件:评估机构报名表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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