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的公告
(2019年第1号)
各有关评估单位:
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试点采石场建设成本评估管理的通知》(市国土资字〔2018〕33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我局2019年第1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
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评估项目名称 |
建设成本评估范围 |
评估目的 |
选择评估机构数量 |
评估费用 |
1 |
平乐县平乐镇龙窝村鸾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矿山办公楼、生产(加工)厂房、道路建设投入,电子、机械设备采购和安装投入,租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投入等(含建设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计息、非正常损耗、资产购建相关税费等)。 建设成本评估不包括矿产资源储量。
|
为矿山建设成本处置提供参考 |
3家 |
以最终确定评估价格,按照(桂价费函〔2012〕772号)明确的计件评估收费标准的7折计。 |
有意承担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评估机构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
2.评估机构简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一年内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以行业协会的证明
为准)。
以上资料统一用A4 纸打印,涂改无效,并装订成册,并于2019年10月24日17:00前报送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股,以报名材料寄(送)达本局时间为准,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材料方为有效报名。我局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第1个工作日完成资格审查,在完成资格审查后1 个工作日内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
拟定于2019年10月28日10:30在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平乐县正北街110号)1楼会议室举行公开选择矿山建设成本评估项目抽签摇号活动。请有效报名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的评估机构派员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活动;未派员或未按时参加现场现场抽签摇号活动的评估机构,一律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轮抽签摇号承担评估项目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电话:谢鹏兆 ,0773—6976216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平乐县正北街110号平乐县自然
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股。
邮编:542400
附件:评估机构报名表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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