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依法合理使用土地,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经济发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0 号)、《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办〔2024) 6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总量和结构
2024年度平乐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8.888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0.773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6666公顷,公共管理与商服用地0.06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3858公顷。
二、计划供应布局
综合考虑土地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保持土地供需动态平衡,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供应,保障公服项目用地供应,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重点支持工业用地供应,推进经济发展,助推工业振兴。
三、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立足本县土地市场需求、经济发展等合理编制用地规划,合理提高计划供应土地的规划指标,保障规划落实,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资源价值。
(二)做好项目服务工作,提高供地效率,确保供地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抓住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9日
平乐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房用地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
平乐县 | 8.8886 | 0.7733 | 2.6666 | 0.0000 | 0.000 | 0.0000 | 0.0629 | 5.3858 | 0.0000 |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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