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申报工作。依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
负责详细规划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技术审查,按职责分工组织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的审查。负责建筑风貌的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及各类综合管线规划及设计方案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日常的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提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均未改变的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规划行政许可手续。负责审核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负责组织规划定点项目的工程基础放线验线工作。协调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中的矛盾。
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广场、桥涵、电力、电讯、给水、排水、燃气等构筑物及管线工程的核准手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的规划管理。负责协调综合管线的规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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