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并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县本级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完善自然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完善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组织土地划拨、土地出让、旅游改革用地、低效用地、矿产出让、土地储备收储及大额资金拨付等审查工作。负责县土审委、县价审组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拟定会议方案和会议纪要。负责县土审委会议审议事项工作落实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上报和跟踪。负责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工作对接,协调公开出让中的一切事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