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县与自然资源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有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调研和起草全县有关自然资源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承担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调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政策督察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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