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规划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工程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导县、乡(镇)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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