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用地管理 > 临时用地批复

关于平乐县源头镇义水页岩砖厂临时用地的批复

关于平乐县源头镇义水页岩砖厂临时用地的批复

2015-12-04 21:15     来源: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平乐县源头镇义水页岩砖厂

你单位报来《关于平乐县源头镇义水页岩砖厂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砖厂项目使用源头镇九洞村委义水村集体土地16901.11平方米,作为平乐县源头镇义水页岩砖厂项目临时用地。

二、请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使用土地,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时间从2015122日起至20171012日止。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按经上级国土部门审核的土地复垦方案及《租赁协议》中有关要求或约定对占用的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如需继续使用,在使用期届满的30日前提出申请,依法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平乐县国土资源局

201512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