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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雪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李雪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9-02 00:03     来源: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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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自然资发〔201915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李雪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股、室、所、中心:

经研究决定:

李雪花同志任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

李俊同志任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谢鹏兆同志任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股股长;

  韦同志任资源权益利用股副股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兼);

何智聪同志任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股副股长;

欧远新同志任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股副股长;

杨坤同志任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黄六一同志调整到政策法规资源调查和测绘股工作;

付桂群同志调整到局办公室工作;

莫本兰同志调整到规划管理股工作;

李卫红同志调整到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谢妮燕同志调整到规划管理股工作;

孙国忠同志调整到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股工作;

上述人员原有职务自行解除。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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