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平自然资告字[2021]12号)
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1-12 | 宗地总面积: | 8000.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工业集中区东区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0.8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7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8000.04 | 十三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502121BA0527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11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11时00分 | ||||
备注: | 该地块具体规划条件按照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平乐县工业集中区(东区)8000.04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 到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 到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1月05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1-12 号地块:2021年10月29日11时00分 至 2021年11月08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乐镇正北街110号
联 系 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0773-6976218
开户单位:平乐县土地有形市场管理所
开户银行: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账号:333612010100344718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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