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告字〔2024〕06号
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主要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
2024-14 |
平乐县同安镇牛岑 |
1145.63 |
工业用地 |
1.2<R≤1.6 |
35≤D ≤50 |
≤20 |
≤24 |
50 |
31 |
31 |
≥2 |
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进行竞价,可按增价幅度整倍数多次报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材料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1时2024年12月13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宗地规划具体要求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指标执行,详见挂牌文件。
(三)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挂牌出让,地上有建筑物,为简易厂房,地上建筑物由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自行拆除。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平乐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2月11日前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过时未参加或放弃自行踏勘的,视为竞买人无异议。
(五)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六)以本公告发布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户
联系地址:平乐镇正北街110号
联系电话:0773—6976221
联 系 人:伍女士、黄先生
开户单位:平乐县土地有形市场管理所
开 户 行: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333612010100344718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