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告字〔2025〕02号
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主要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
2025-03 |
平乐县同安镇东双十街 |
10256.64 |
二类仓储用地 |
1.2<R≤1.6 |
35≤D<45 |
≤20 |
≤13 |
50 |
280 |
280 |
≥5 |
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进行竞价,可按增价幅度整倍数多次报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2日,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材料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9日,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2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5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5年5月1日11时00分2025年5月13日11 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2025年5月9日平乐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过时未参加或放弃自行踏勘的,视为竞买人无疑义。
(三)该地块挂牌成交后,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四)竞买人可自行负责勘验基础设施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道线、地下障碍物、地质勘探、施工临时用地、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开挖边坡治理、房屋拆除等)情况,对于涉及以上情形的,由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依法依规自行负责维护和处理好。
(五)以本公告发布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户
联系地址:平乐镇正北街110号
联系电话:0773-6976221
联 系 人:刘女士、黄先生
开户单位:平乐县土地有形市场管理所
开 户 行: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3665101302003785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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