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梳理政策实施要点,编制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指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系统、准确把握自然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要点,同时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致力于乡村振兴建设者参考。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于全国发展大局和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支持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深入实施,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本《指引》印发后,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