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国资委、广西税务局、广西金融监管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2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3年12月21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推出8条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对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作出部署。当前,我区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从“单一”走向“集成”,各部门业务流程组合优化,打破各部门“数据孤岛”,实现各个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极大程度上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便利。但是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此,我厅出台《通知》,一是及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精神和要求;二是推动与住建、国资、税务和金融等部门间协同配合、合力攻坚;三是指导市、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和银行更好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通过改善不动产登记服务“软环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四是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等权利人的办事体验,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意见采纳情况
2024年4月15日,征求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资委、数据局、广西税务局、广西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4个单位5条修改意见并已全部采纳,其余单位无修改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5月14日,在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征求各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各市自然资源局均无修改意见。
三、目标任务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从提升效能、创新服务、高效协同等五大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五部分内容。
(一)全面提升“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效能。通过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事项、推广应用电子证书证明、升级“以图询房”服务功能,探索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和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推进不动产登记事项标准化和系统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所有事项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事项“一张清单”和数据实时归集、共享,不断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
(二)创新服务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同步办结”。围绕项目建设全周期,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打通上下游、内外部相关业务环节,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积极推进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一并办理,打通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合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新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变更等,满足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抵押融资需求。
(三)主动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服务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常态化提供“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全面实施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承诺制。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四)持续强化登记、交易、缴税、抵押等业务高效协同。优化升级综合窗口“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机制。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深化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办理无缝衔接。拓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内容和覆盖面,实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关联业务就近申办。探索抵押登记新模式,实现续贷与不动产登记无缝衔接。
(五)全面推动登记服务扩面增效和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延伸延时服务,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协助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加快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推进预告登记与签订不动产物权协议同步申办。深化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提升不动产登记队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实施范围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税务局,广西金融监管局各监管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六、执行标准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二)《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
七、关键词诠释
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根据企业项目在地块供应、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生产运营、资产重整等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机制,通过深化部门协同、加强信息共享、精简收件材料,为企业提供“全链条”“体系化”“组合式”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八、惠民便民举措
(一)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全面提升“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事项,持续加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推广应用,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服务,通过优化各部门间政务协同流程,提升政府服务质效,为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好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验。
(二)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理。设身处地想群众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从源头把可以合并的办理事项进行合并。围绕项目建设全周期,创新服务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同步办结”。强化登记、交易、缴税、抵押等业务高效协同,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
(三)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服务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常态化提供“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改革发展,对企业改制重组涉及权属转移的,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收件材料。对小微企业全面实施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承诺制,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九、新旧政策差异
《通知》属于新出台政策。
十、特色亮点
(一)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动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信息共享和流程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为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赋能。
(二)全面推动登记服务扩面增效。开展延伸延时服务,将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等。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服务,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协助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实施律师身份和法律文书线上核验。
(三)全面深化各部门间高效协同。加强部门协调对接,持续强化登记、交易、缴税、抵押等高频业务协同办理,促进交叉业务集成办理,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有力支撑,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
十一、注意事项
无。
十二、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解 读 人:陈明辉
联系电话:0771-538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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