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平乐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纵深推进我县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做好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6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区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17号)工作要求,现向各单位及群众征集涉及平乐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相关信息、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平乐县范围内在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的住宅。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结束。
三、征集方式及联系电话
符合本次征集范围的购房业主、开发企业或单位请填写《平乐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详见附件),并按以下方式提交表格及相关材料。
(一)电子邮件提交:将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plxbdcdjzx@163.com,联系电话:0773-7889521。
(二)现场提交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10号4楼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882850。
(三)邮寄提交地址:平乐县南洲新区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42400;收件人: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3-7889521。
为避免窗口办事群众扎堆,造成群众多跑腿,建议如需提交问题线索的,可尽量通过邮箱发送,我中心安排专人及时查收。
四、其他事项
(一)下列情况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1.2024年9月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集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告》后已征集,不再重复征集。
2.已列入保交楼、保交房项目的小区不再重复征集。
是否列入已搜集的问题小区,可先电话咨询:0773-7889521,避免群众费时往返跑。
3.个人自建房超占地、超面积等不符合规划验收的。
4.属于搬迁回建小区,无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而未批先建的。
5.因民事纠纷等情况,未能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
6.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
(二)温馨提示:本次问题线索搜集不涉及具体业务办理,请谨防黑中介、黄牛党从中收取代办费、加急费等不法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平乐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