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现有我单位所持有行政执法证(证号:20031514001、20031514032 )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证件不再具备任何执法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证件从事的相关活动,均与我单位无关,我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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