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收官”在即,近期,自然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就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后赴河南省、辽宁省、浙江省开展调研。他在调研时指出,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紧紧抓住细化试点内容、加快工作进程、促进和谐稳定、认真总结经验等若干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探索,着力在完善和规范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调研期间,曹卫星一行实地走访了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林锦店社区、中牟县刘集镇绿博家苑社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园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农民回迁安置区,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青岩刘村、佛堂镇坑口村、佛堂镇蟠龙花园,就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征地拆迁安置及征地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到年底前结束仅剩半年多,时间紧,任务重,下一阶段,要在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土地征收中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深入开展探索研究。同时,注意把握好几个问题。”曹卫星强调。
一是征地改革试点与另两项改革试点的协同推进。要深入研究三项改革之间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使改革的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要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中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平衡,进一步探索增加集体和农民的收益分配比例,进一步完善土地收益调节金制度。
二是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下一阶段,各省(区、市)除了深入推进和总结33个试点经验外,还要系统性地总结非试点地区征地工作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丰富试点成果内容。
三是制度成果与典型案例的相互印证。各地在边试点、边实践、边总结的过程中,除了形成制度化成果外,还要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征地改革中涌现的典型做法和成功案例进行深度挖掘与剖析。
四是推进改革与保持稳定的统筹兼顾。要加强对试点县(市、区)的改革工作指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研究制定可行的应对预案,切实化解潜在风险,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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