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的组织实施;
(二)受理收购储备土地,筹措、受理土地储备资金;
(三)负责收购储备土地和开发土地的招商引资,投入市场的前期筹备以及土地的出让工作;
(四)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开展土地收购储备的综合统计,提供建设用地的项目服务;
(五)负责实施全县土地收购,储备及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规范土地交易中心市场,进行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二级市场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然资源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平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及平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平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67.2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04.42万元相比,增加162.85万元,增加60.93%。
1.财政拨款收入 267.27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104.42万元增加162.85万元,增加60.93%。主要是财政局、政府临时安排的重大项目支出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减少0元。
(二)支出总计 269.2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04.42万元相比,增加162.85万元,增加104.42%,具体支出包括:
1.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0.17万元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5.86万元增加15.69万元,主要用于3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2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7.65万元减少1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奖金纳入计提医疗保险基数,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6.8万元增加12.6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奖金纳入计提公积金基数,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自然资源还有气象等支出198.8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65.87万元,增加132.97万元, 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27万元,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数104.42万元,增加162.85万元,增加60.93%。其中:基本支出269.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0.17万元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5.86万元增加15.69万元,主要用于3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2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7.65万元减少1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奖金纳入计提医疗保险基数,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6.8万元增加12.6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奖金纳入计提公积金基数,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自然资源还有气象等支出198.8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65.87万元,增加13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269.27万元,主要是用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提标、追加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0.33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24.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装备购置费、劳务费等。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2019年度一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0万元,无变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3万元。其中:
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度财政厅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23万元,平均每辆2.23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本级和局属3个事业单位与县、市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
(三)“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65万元增加了1.58万元,增加了24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65增加1.58万元,增加了243.08%,主要因为2020年局机关项目增加,业务活动增多,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动。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同比2019年相比无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0年我部门共组织对“在职公用经费”、“教育培训经费”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五)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包括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平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的汇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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