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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9-28 21:45     来源: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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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二)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

2024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较上年没有变动。

(2)独立核算机构。

2024年,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较上年没有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7人(不含遗属优抚人员),较上年没有变动。

第二部分: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8.16万元减少21.65万元,下降2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1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78.16万元减少21.65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放了事业人员增核绩效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慰问金及退休人员补缴医保。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6.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8.16万元减少21.65万元,下降2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培训支出0.0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08万元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培训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3.96万元减少5.92万元,下降42.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了退休人员慰问金及生活补助,2024年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没有发放完毕。

3.卫生健康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5.93万元减少1.33万元,下降22.4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退休人员医保补缴。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2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53.28万元减少17.05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放了事业人员增核绩效工资。

5.住房保障支出4.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积金较2023年4.9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少6.94%,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比新进人员的公积金基数高。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8.16万元减少21.65万元,下降27.7%。其中:基本支出55.53万元,项目支出0.97万元。

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91万元,支出决算为5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培训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04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支出。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42万元,支出决算为3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2%。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是年初安排的项目经费未能在当年列支。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1.4万元,年初预算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5%,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是年初安排的项目经费未能在当年列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4万元,年初预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3%,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是年初安排的项目经费未能在当年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年初预算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3%,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是年初安排的项目经费未能在当年列支。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没有变化。

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37万元的54.05 %,比上年0.48万元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0万元,没有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0万元,没有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0万元,没有变动。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 平乐县地质环境监测站、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5%,比上年0.48万元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属于二层机关,不需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0.9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0.9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9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未发现问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离退休人员补助”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自评结论为一等。涉及资金0.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未发现重点问题及原因。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县财政局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